3)第八百三十八章 龙骑兵_平凡的明穿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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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烬熄灭了,村子就睡进了黑暗。连狗都从来不叫。

  当黑夜捱到了虎夫坦即晚间礼拜的时候,胡斯儿家里就来了几个邻居和竹笔老满拉。这时女人们要避出门去,男人们跪下,默不作声地念五段默罕麦斯。

  不敢高声念,去年势力强大的马家刚刚被官军给屠了,罪名是谋反。

  三个男人中死了一个,另一个跑去投靠鞑靼人,胡斯儿认最年长的男人为义父。义父与妻子女儿团聚,一家人靠给人杀猪宰牛为生,主要是替附近的军营干活。

  赞美诗只能默诵,他们不敢出声,张开嘴做出高声赞颂的口型。

  这一年的尔麦里,正月十三日,是回民功修,悼念的日子,远比后世的回人讲究,天下各地的回回都要宰牛以纪念亡者。听说京城的回民要宰杀九头牛和两头骆驼办大尔麦里,每个回回都要换水净身。

  今年的尔麦里,无疑要比胡斯儿小时候的回忆寒酸太多了。家里没有任何牲口,穷得只剩下了半碗油,连只鸡也没有。

  胡斯儿内心中充满着怨恨,他自是认为这一切都是汉人的错,拎着刀跑到了山里,转悠了三天,捉过来了一只野鸡。

  义父叫女儿拿净水喂,吃人吃的饭,栓了足足一个月。这一天胡斯儿记得很清楚。是主麻日,即星期五的聚礼。天色阴沉沉的,厚厚的灰铅云。

  正月十三这一天。清晨起来,天还没有破开,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胡斯儿感到灰云压得太重了。少时天亮了,仰头见云彩沉得移不动,为了尔麦里用的鸡,把刀子磨了半天。

  心里堵得慌,灰沉沉的天气也令人憋的喘不上气,胡斯儿磨着刮刀,义父的独生女用汤瓶,专为宗教仪式洗沐用的水器,帮他往磨刀石上润水。

  牛皮刮刀是他为了报仇特意打造的,官府查问,就说是宰牲口的工具。刀比寻常的刮刀长很多,锋利异常,对付手持火枪的官军最有效,近身后很容易一刀捅死敌人。

  那年的胡斯儿可没有这样的英勇,官军黑压压的铺天盖地而来,隆隆的战鼓声令汉军一往无前,真是人挡杀人佛挡诛佛,随着父亲兄弟上阵的胡斯儿只有十四岁,吓得六神无主,慌慌张张的扭头就跑。

  故此他幸运的捡回来一条命,那些英勇的真主战士都战死了,并且死得特别的窝囊,几乎一个照面就被打死了,幸好回回不怕死,死了后可以直升天堂,那里有纯洁美丽的处子等着呢。

  总之每当想起当年,胡斯儿便自叹自怨,心里茫茫地非常失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废物,又一次举起刀对着天生的乌云。

  “咋还不散去呢?”年纪不大的女孩蒙着面,问了一句。

  胡斯儿没回答,女人在家里的地位等同于牲畜,当然这只是一个规矩,事实上不管在哪里,只要男人出于本能,都会自觉不自觉的讨好女人。

  “阴了一个月了。”女孩喃喃道,“这天真让人不痛快。”

  胡斯儿摸了下刀锋,站起身来说道:“你看着家,我出去了。”

  “哦!”女孩送他出门,警惕的看了眼邻居家,轻手轻脚的关上了院门。

  远处的山巅上,改名为徐烬的苟儿长高了,也变得更强壮了,无惧于凛冽的寒风。沉默寡言的他在辽东军校学习了一年多,又恢复了昔日的开朗。

  今年他奉了义父徐灏的要求,只身来到西北军营历练一年,此时穿着普通军服,斜背着一支火枪,骑在一匹蒙古战马上,马鞍上挂着令西北回民闻风丧胆的鬼头刀。

  背着火枪的骑兵被徐灏称之为大明游骑兵,一时间万千年轻人,人人以争做游骑兵为荣,巡逻的时候只背着一支枪,打仗时最多同时携带八支枪,拥有极佳的骑术和射术的游骑兵,立下了战功后,徐都督盛赞他们为大明最精锐的龙骑兵,这是军中目前最为崇高的荣耀。

  徐烬就立志成为一名真正的龙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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