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三章 当保镖给馒头_我真不想当主角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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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狗不由得沉默。

  怎么回事,这句话可是老叔特意教给我的,怎么不灵光呢?难道拍马蹄子上了?

  “你要是想要做我的保镖,首先就应该展示一下自己的功夫,让我看看你的能力。”

  “内个,不好意思,我是个保镖,我并不是杂耍。但我可以承诺你,在江北,保护你对于我来说是小菜一碟。”

  “哦?口气这么大?你以前没当保镖的时候,是干什么的?”林飞航都被王大狗的话给气乐了。

  保护我绰绰有余?你那是没有遇见叶凡,不知道他有多牛逼吧。

  “以前当过兵,也不算什么兵了,就是在边界线当过几年的雇佣兵,没什么意思,我就回来了。”

  当过雇佣兵,听到王大狗的话,林飞航不仅多看了王大狗一眼。

  这个王大狗自己好像有些熟悉,别是叶凡的师兄师弟什么的也下山了,老天你可不能这么玩啊。

  林飞航开始有些警惕了,又问道:“我不可能让你单单一句话就能当我的保镖的,毕竟我需要为我安全着想,而且我得知道我凭什么付你高额的报酬?”

  “报酬?”王大狗明显眼神当中充满了疑惑。

  “怎么?你老叔没有跟你说吗?”林飞航不由得皱眉,这个老管家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老糊涂了?这个薪资问题,怎么还能忘呢?

  王大狗直接站起身子,开口道:“俺老叔骗人,说当保镖给馒头,你也不给馒头啊,俺不干保镖了,俺要走了。”

  “馒头?”

  不要薪资,只要馒头?

  你他妈的也太小看我林飞航了。

  猛然间,林飞航想起来了,原著当中,只是番外当中,提到过王大狗这个人。

  这小子简直就是整本书当中的吉祥物。

  原著当中,这小子每顿饭必吃十个馒头,身为铁砂掌的掌门人的师父嫌他吃的太多,于是就把他赶下山。

  而自己直接跟隔壁村的张寡妇过起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下山后的王大狗投奔自己的师兄王大海,最后因为能吃,直接吃穷了王大海。

  兄弟俩没有招,于是兄弟俩开始用铁砂掌偷井盖。

  最后被巡捕抓住,但是没几天的时间巡捕就把这个王大狗又放了出来,原因是这小子实在太能吃了。

  毕竟没出什么大错,只是口头教育了一番。

  出来后的兄弟俩开始改变了策略,开始不偷井盖,凭借一身的功夫,开始飞檐走壁,偷女人的丝袜,内衣。

  再然后以原味,在二手平台上贩卖。

  最后,这兄弟俩竟然偷到了叶凡女人的身上,这直接让叶凡给灭了。

  但书中只说王大海死于叶凡一掌之下。王大狗这个人,却没有提及过。

  也许是作者忘了,也没准还有另外的故事。

  惹上了主角,但却不知道结尾,要不怎么说王大狗是吉祥物呢。

  没想到,竟然让自己给遇见了。

  “你别走,不就是馒头吗,管够。”

  “当真?”

  “要多少有多少,唯一的要求就是离你师兄王大海远点。”

  要是王大狗与王大海在厮混到一起,保不齐是偷井盖,要不就是丝袜的,自己怎么能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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