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14章 大戏开幕_龙族之武圣路明非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成年人,对成熟的屠龙者,这都是酷刑一般的折磨。

  何况是新生儿。

  那一家族新生儿的夭折率常年居高不下,绝大部分的婴儿都挺不过这恐怖仪式,而每一个能挺过仪式的婴儿,都是这个家族未来兴旺的本钱。

  传说这一家族的人总有怪癖,比如喜欢穿斗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似乎是担心暴露他们畸变的肢体。

  还有他们每次战斗过后,都会主动饮下敌人的血。

  那么,有一种可能,芬格尔的怪癖,也是因为家族。

  只是,谁也没听过哪家混血种家族的怪癖是喜欢吃大量的可乐炸鸡的。

  不觉得这样很搞笑么?

  说起来,确实,几乎所有人都忽略了这样一个问题。

  芬格尔的家族是什么?

  他真的只是一个没有来历的混血种吗?

  但是,经历过八年前那个卡塞尔时代的混血种都知道,当时的芬格尔如日中天,他的声望不只来自于血统,还有他的家族。

  有人依稀记得芬格尔的家族很显赫,丝毫不弱于凯撒的加图索。

  但具体是哪一个?

  谁也说不出来。

  很神奇,明明吊车尾的芬格尔,在卡塞尔的评级比狗还低的他,其资料档案的保密等级,居然高到,只有校长可以调阅。

  很多人总是被芬格尔平时样子给骗了。

  毕竟谁会对一只哈士奇如临大敌呢?

  但是他们忘了。

  如果把哈士奇放在冰天雪地里,寒冷的空气将激活它们的血统。

  哈士奇,其实很强的。

  这一天,人们看到了。

  哈士奇大战金龙的画面。

  哦,不。

  不是哈士奇,是芬格尔。

  这边,苏茜和兰斯洛特刚刚结束和黑龙的战斗,又马不停蹄的投入下一场。

  然后第三头金龙出现。

  当混血种们下定决心拼死一战时。

  芬格尔咬着鸡腿从天而降。

  他戴上一双手套,质地坚硬,好似金刚石打造,却能随意运动。

  这就是芬格尔的武器。

  说来当时选武器还真是令人意外,路明非摆出一排炼金武器让混血种武者们挑,芬格尔头一个跟脱缰野狗一样冲了出去,正当学生们以为这家伙肯定要选择那把看起来最帅也是最贵的大剑时,没想到芬格尔最后居然是挑了角落那双平平无奇的手套。

  然后芬格尔就抱着手套一阵怪笑。

  “我今后就用这一双铁拳把你们都给打爆啊口牙!”

  学生们恍然了。

  哦,原来这货再看港漫啊。

  那没事了没事了。

  众所周知,自从路明非在卡塞尔大开九州武道的方便之门后,这所原来的混血种世界最高学府,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比如人手一本武侠,有的看金庸,有的看古龙,这两个是主流。

  也有另辟蹊径的。

  选择港漫就是。

  学生会首席凯撒先生一句话说得好。

  “港漫里的人真中二啊。”

  看看,连堂堂凯撒大人都觉得中

  请收藏:https://m.bqgdx.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